除遵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規外,本公司亦訂定嚴謹之內部「公平待客原則」,並承諾落實執行,以保護客戶之權益。「公平待客原則」主要內容如下:

訂約公平誠信原則

本公司應本於公平合理、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,與金融消費者訂定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。

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

本公司就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,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。

廣告招攬真實原則

本公司於刊登、播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,應確保廣告招攬內容之真實。

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原則

本公司應充分瞭解商品特性及金融消費者之相關資料,以確保該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。

告知與揭露原則

本公司應以金融消費者能充分瞭解之文字或其他方式,說明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重要內容,並充分揭露風險。

酬金與業績衡平原則

業務人員之酬金制度不得僅考量業績目標達成情形,應衡平考量客戶權益、金融商品或服務對本公司及金融消費者所產生之各項風險。

申訴保障原則

本公司應建立消費爭議處理制度,並訂定申訴處理程序及設立申訴管道。

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

提供金融消費者商品或服務之人員,應具備各業法對於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。 

友善服務原則 

本公司金融商品與服務從設計至銷售所有階段,包括發想、開發、測試、推出、銷售、檢討等,皆應考量高齡者、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之需求。


落實誠信經營原則 

本公司應由上而下推動誠信經營文化,劃分辦理業務所涉各項責任範疇之負責人,倘有違失行為,得透過問責制度追究督導管理人員責任。


1.客服專線:0800-538-080

服務時間:星期一星期四0800-1830,星期五0800-1700

2.客服信箱:如果您不方便打電話,也可以寄信至客服信箱。

服務信箱:service@firstsec.com.tw

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| 客服專線:0800-538-080 | 電話:(02)2511-0801 | 地址: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4樓 | 許可證字號:110年金管證總字第0024號

投資交易有一定風險,交易人應先評估自身資金財務狀況及擔負風險之能力。
內容資料僅供宣導及參考,請勿將本資料內容引為投資之唯一依據,若有投資損益或因使用本資料所生之直接或間接損失,應由投資人自行負責。
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 最佳流覽體驗

icon_BackToTop